南縣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重大涉惡案件
發(fā)布時間:2019-07-15 18:16
信息來源:南縣人民政府
作者:唐詩斯 夏育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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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縣人民法院對肖某等17名被告人涉惡案件進行公開宣判, 1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1月,被告人肖某與被告人楊某多次因債務問題發(fā)生糾紛。1月9日,發(fā)生口角后,被告人肖某邀集被告人李某、王某、張某喜、張某等11人與被告人楊某邀集的被告人周某、彭某、周某、王某維等6人發(fā)生持械聚眾斗毆,影響惡劣。自2017年以來,被告人肖某、王某、李某、楊某剛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采取暴力等手段,在南縣多次實施聚眾斗毆、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犯罪。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肖某組織聚眾斗毆,犯聚眾斗毆罪;肖某領導多人開設賭場,并抽頭漁利,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兩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李某、王某、張某喜、張某等10人犯聚眾斗毆罪,分別判處一年至四年九個月有期徒刑。被告人楊某犯聚眾斗毆罪;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楊某、彭某、周某、王某維等5人犯聚眾斗毆罪,分別判處一年至四年有期徒刑。
據悉,肖某、楊某、李某、王某、張某喜等17人涉惡一案審理期間,共抽調警力及相關工作人員近100人,縣法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綜治成員單位代表及社會各界群眾等120余人參與旁聽,用群眾看得到、聽得懂的方式進行法制宣傳,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深入開展營造了濃厚的宣傳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