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挖南茅運河
發(fā)布時間:2021-07-05 15:49
信息來源:南縣人民政府
作者:陳維清 彭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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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11月下旬,全縣集8萬余勞力開挖南茅運河(縣城西郊至茅草街),12月底完成土建任務(wù)。
第二年7月1日,南茅運河重點配套工程均和倒虹吸管建成通水。
1978年1月30日,縣委作出《關(guān)于糾正城鄉(xiāng)資本主義傾向的幾項規(guī)定》,依然限制社隊自主權(quán),防礙了農(nóng)村經(jīng)濟的全面發(fā)展。
是年11月,縣委貫徹中共中央(1978)第55號文件精神,開始進行對錯劃右派的復(fù)查、改正及安置工作。至1980年3月,全縣錯劃右派分子全部得到改正,除死亡的予以撫恤外,其余皆按政策予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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