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涉案車輛報廢公告
發(fā)布時間:2024-07-12 11:05
信息來源:南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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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決定對交通違法扣留在順安停車場的446臺電動自行車及兩輪摩托車進行報廢處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guī)定,請車主在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持相關(guān)證件到我大隊交通違法處罰中心接受處理,逾期不來接受處理者,我大隊將依法予以報廢。(聯(lián)系電話:0737-5221035)
特此公告!
南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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