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縣融媒體中心2024年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基本情況簡介
南縣融媒體中心以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做有態(tài)度、有溫度、有能量的新聞,講好南縣故事、傳播南縣聲音、展示南縣形象。努力提高新聞輿論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
南縣融媒體中心對省級平臺服務費的整合與共享平臺資源,更好地加大了對南縣主流媒體的傳播功效,同時也起到了強有力的推動作用;為了充分發(fā)揮上級資金的作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南縣融媒體中心充分利用專項文化資金,深入基層、問需于民。
2024年縣內預算撥款《農村電影公益放映項目》按照一村一月免費放映一場公益電影要求,全縣按133個行政區(qū)域村和33個社區(qū),共完成放映任務3024場。觀影人次達到40萬人左右。
2024年南縣融媒體中心三塊顯示屏及維護費運行,全年累計大約播放3000多條新聞及各類政策宣傳,維持畫面清晰、內容豐富、時效及時,推動融媒體事業(yè)發(fā)展、提高廣告創(chuàng)收力度,促進地方經濟發(fā)展、及時播放各類新聞、保持良好宣傳效果,宣傳多途徑,民眾多渠道加收新聞及政策宣傳,使服務對象滿意。
項目的主要用途:
1.人員交通支出;
2.人員稿費支出;
3.編輯、制作支出;
4.運行及維護支出。
(二)績效目標設定及指標完成情況
豐富全縣人民的娛樂生活,使新聞報道工作影響力增強,增加群眾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良好。
二、績效評價工作情況
(一)績效評價目的
通過績效評價全面分析該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和項目實施情況,進一步規(guī)范南縣融媒體中心 2024年度各專項工作經費的使用,強化財政資金支出績效理念,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項目資金
南縣融媒體中心2024年項目專項工作經費192萬元,其中融媒體中心專項115萬元,實際使用115萬元;農村電影放映專項22萬元,實際使用22萬元;省級平臺服務專項40萬元,實際使用39.52萬元;顯示屏電費專項15萬元,實際使用15萬元;所有項目資金已按進度撥付到位,資金使用率99.75%。
(三)項目組織情況分析
為進一步規(guī)范財政資金管理,強化財政資金支出績效理念,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南縣融媒體中心成立了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認真遵照執(zhí)行《南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南政發(fā)〔2014〕7號文件;制定了資金管理制度,要求實行“明確職責、分類管理、科學設崗、以崗定薪、統(tǒng)籌兼顧、績效考核”的指導思想,指定專人負責項目資金的支出審核與監(jiān)管,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四)項目管理情況分析
南縣融媒體中心制定了《南縣融媒體中心財務管理制度》《南縣廣播電視專項資金管理制度》等資金管理制度,要求實行“專人管理、專賬核算、專項使用”的管理辦法和建立集中管理專賬,專人負責資金及管理經費的支出審核與監(jiān)管,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三、項目績效情況
南縣融媒體中心2024年項目專項工作經費實際支出192萬元,其中融媒體中心專項115萬元,資金使用率100%;縣級平臺服務費專項40萬元,資金使用率98.80%;縣農村電影放映工作專項22萬元,資金使用率100%;顯示屏電費15萬元,資金使用率100%。各項目均屬于經常性、延續(xù)性項目,項目由南縣融媒體中心實施,為了保證各項工作持續(xù)有效進行、新聞報道高質量播出,提升節(jié)目水平,為“洞庭明珠、生態(tài)南縣”做出貢獻的目標,以工作職能、制度規(guī)范、專項項目內容為基礎,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工作。各項目均有專人負責組織管理和實施,明確了分管負責人及時跟蹤項目實施情況,并對各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存在的問題
(一)專項管理方面的問題
專項立項依據充分,專項資金堅決實行“專人管理、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專項使用”的原則,在專項資金撥入時努力做到來源明確并單獨核算,所有支出盡量納入財政預算架構。嚴格執(zhí)行財務管理制度,規(guī)范審批程序。
(二)資金分配方面的問題
南縣融媒體中心資金分配合理,突出重點,公平公正;無散小差現象;資金分配和使用方向與資金管理辦法相符。
(三)資金撥付方面的問題
南縣融媒體中心各項專項資金撥付及時到位,無滯留、閑置等現象。
(四)資金使用方面的問題
南縣融媒體中心各項專項資金使用合規(guī),無截留、挪用等現象,資金使用產生效益通過各項目的實施,有效地促進了基層宣傳工作,保障了南縣融媒體中心對內外新聞宣傳工作的及時性,使南縣融媒體中心更好地服務于黨委政府工作,更好地服務群眾生產生活,產生了較好的社會效益。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一)后續(xù)工作計劃
不斷提高對績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及時做好各階段的績效管理工作并使之常態(tài)化,認真開展績效自評工作,提高專項項目工作質量。
(二)主要經驗做法、改進措施和有關建議等
一是加強績效管理工作理論學習,提高績效目標申報質量,做到績效目標明確、各指標細化、量化準確,完善績效指標體系,健全績效管理工作機制
二是加強項目資金管理。各項目實施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規(guī)定,確保項目建設資金專款專用,明確專項資金專賬核算制度。要進一步加強資金管理,保證資金支出合法合規(guī)性。完善項目管理制度和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使各項目在立項、申報、批復及執(zhí)行過程中均有據可查,有章可依;在專項資金使用上應對資金的申請、撥付,使用的范圍、標準以及監(jiān)督檢查等有明確的規(guī)定,使制度和辦法貫穿于整個項目的始終。
三是重視監(jiān)督檢查工作,及時發(fā)現問題并控制解決問題,保證財政預算的執(zhí)行質量。監(jiān)督能杜絕暗箱操作或腐敗行為,保證財政預算的編制效果,因而必須采取切實措施加強對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以規(guī)范各有關預算執(zhí)行部門的行為。
2024年項目支出績效自評指標計分表
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三級 指標 |
自評分 |
具體指標 |
評價標準 |
項目 決策 (20分) |
項目 目標 (4分) |
目標 內容 (4分) |
3 |
設立了項目績效目標;目標明確;目標細化;目標量化 |
設有目標(1分) 目標明確(1分) 目標細化(1分) 目標量化(1分) |
決策 過程 (8分) |
決策 依據 (4分) |
4 |
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明確規(guī)定;某一經濟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某部門年度工作計劃;某一實際問題和需求 |
符合法律法規(guī)(1分) 符合經濟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1分) 部門年度工作計劃(1分) 針對某一實際問題和需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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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策 程序 (4分) |
4 |
項目符合申報條件;申報、批復程序符合相關管理辦法;項目調整履行了相應手續(xù) |
符合申報條件(2分) 項目申報、批復程序符合管理辦法(1分) 項目調整履行了相應手續(xù)(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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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 分配 (8分) |
分配 辦法 (3分) |
3 |
根據需要制定的相關資金管理辦法;管理辦法中有明確資金分配辦法;資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
有相應的資金管理辦法(1分) 辦法健全、規(guī)范(1分) 因素全面合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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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 結果 (5分) |
5 |
資金分配符合相關管理辦法;分配結果公平合理 |
符合分配辦法(2分) 分配公平合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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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管理 (25分) |
資金 到位 (5分) |
到位率 (3分) |
3 |
實際到位/計劃到位*100% |
根據項目資金的實際到位率計算得分 |
到位 時效 (2分) |
2 |
資金及時到位;若未及時到位,是否影響項目進度 |
到位及時(2分) 不及時但未影響項目進度 (1分) 不及時并影響項目進度(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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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 管理 (10分) |
資金 使用 (7分) |
7 |
支出依據合規(guī),無虛列項目支出情況;無截留擠占挪用情況;無超標準開支情況;無超預算情況 |
虛列套取扣4-7分 依據不合規(guī)扣2分 截留、擠占、挪用扣3-6分 超標準開支扣2-5分 超預算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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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 管理 (3分) |
3 |
資金管理、費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執(zhí)行嚴格;會計核算規(guī)范 |
財務制度健全(1分) 嚴格執(zhí)行制度(1分) 會計核算規(guī)范(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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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 實施 (10分) |
組織 機構 (1分) |
1 |
機構健全、分工明確 |
機構健全、分工明確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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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實施 (3分) |
3 |
項目按計劃開工;按計劃進度開展;按計劃完工 |
按計劃開工(1分) 按計劃開展(1分) 按計劃完工(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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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制度 (6分) |
5 |
項目管理制度健全;嚴格執(zhí)行相關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健全(2分) 制度執(zhí)行嚴格(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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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績效 (55分) |
項目 產出 (15分) |
產出 數量 (5分) |
5 |
根據該項目實際,標識具體明確的產出數量 |
對照績效目標,按實際產出數量率計算得分(5分) |
產出 質量 (4分) |
4 |
根據該項目實際,標識具體明確的產出質量 |
對照績效目標,按實際產出質量率計算得分(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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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 時效 (3分) |
3 |
根據該項目實際,標識具體明確的產出時效 |
對照績效目標,按實際產出時效率計算得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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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 成本 (3分) |
3 |
根據該項目實際,標識具體明確的產出成本 |
對照績效目標,按實際產出成本率計算得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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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效果 (40分) |
經濟 效益 (8分) |
6 |
根據項目實際,標識所產生的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效益 |
對照績效目標,按經濟效益實現程度計算得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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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效益 (8分) |
7 |
根據項目實際,標識所產生的社會效益 |
對照績效目標,按社會效益實現程度計算得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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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境 效益 (8分) |
7 |
根據項目實際,標識對環(huán)境所產生的積極或消極影響 |
對照績效目標,按對環(huán)境所產生的實際影響程度計算得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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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xù)影響 (8分) |
6 |
項目產出能持續(xù)運用;項目運行所依賴的政策制度能持續(xù)執(zhí)行 |
項目產出能持續(xù)運用(4分) 所依賴的政策制度能持續(xù)執(zhí)行(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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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 對象滿意度 (8分) |
7 |
項目預期服務對象對項目實施的滿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項目服務對象的滿意率計算得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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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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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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