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4309210010/2024-2002955 | 發(fā)布機構 | 南縣民政局 | 發(fā)文日期 | 2024-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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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類別 | 綜合政務 | 公開范圍 | 全部公開 | 公開方式 | 政府網站 |
索引號 | 4309210010/2024-2002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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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 | 南縣民政局 |
發(fā)文日期 | 2024-10-29 |
信息類別 | 綜合政務 |
公開范圍 | 全部公開 |
公開方式 | 政府網站 |
根據(jù)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我局對縣級社會組織進行了2023年度檢查,現(xiàn)將有關情況及結論通報如下:
一、參檢情況
應參加2023年度檢查的縣級社會組織共192個,實際參檢162個,未參檢30個,參檢率84%。其中:
1.應參檢社會團體81個,實際參檢72個,未參檢9個。年檢合格65個,年檢基本合格3個,年檢不合格9個(其中注銷登記4個)。
2.應參檢民辦非企業(yè)單位111個,實際參檢90個,未參檢21個。年檢合格88個,年檢基本合格0個,年檢不合格21個(其中注銷登記2個)。
二、年檢情況
2023年度年檢工作總體呈現(xiàn)出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接受監(jiān)督管理的意識明顯提高。從年檢情況看,絕大部分社會組織在接到年檢通知后,都能積極主動提交年檢資料,按時參加年檢,認真總結并如實填報《年度檢查報告書》,保證了年檢質量;二是“雙重管理“體制進一步落實。大部分業(yè)務主管單位對年檢工作比較重視,認真履行監(jiān)管職責,主動與登記管理機關溝通,加強對所屬社會組織的監(jiān)督管理和業(yè)務指導,對不按時年檢的社會組織及時督促,確保了年檢工作的順利開展。三是服務經濟和社會的能力不斷增強。大部分社會組織都能按照條例規(guī)定和章程、宗旨開展活動,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特別是社會組織參與助力鄉(xiāng)村振興服務活動,開展救助幫扶等公益活動等方面,服務社會成效尤為顯著。
存在的問題有:一是少數(shù)社會組織報送資料不規(guī)范、不完整,甚至不參加年檢;二是內部管理不夠嚴格,個別社會組織存在制度不健全、理事人數(shù)未按規(guī)定設置、違反章程規(guī)定、不按期換屆等問題;三是財務制度執(zhí)行不到位,財務管理不規(guī)范等問題較多。
三、年檢結論
依照社會組織年度檢查相關規(guī)定、業(yè)務主管單位意見及社會信息反饋情況,經研究,縣級社會組織2023年度檢查結論如下:
1.對南縣內部審計協(xié)會等153個資料齊全且完成年檢工作的社會組織出具年檢合格結論(附件1)。
2.對提交資料不全、沒有按時換屆等需進一步核查的3個社會組織,出具年檢基本合格結論,并限期整改,于下年度年檢時一并提交整改報告(附件2)。
3.對2023年度年檢未參檢、因自身原因未按時換屆的30個社會組織出具年檢不合格結論,建議業(yè)務主管部門指導該社會組織進行限期整改,于下年度年檢時一并提交整改報告,整改不到位的符合注銷登記情形的督促注銷(附件3)。
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連續(xù)兩年不進行年檢的社會組織將列入社會組織異常名錄,建議業(yè)務主管部門指導該社會組織進行限期整改,逾期既不整改也不注銷的,我局將依法依規(guī)予以行政處罰,并列入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符合撤銷登記情形的予以撤銷登記。對2022、2023年度連續(xù)兩個自然年度年檢不合格的13個社會組織名單公示(附件4)。
2023年度縣級社會組織年檢結論在南縣人民政府網站民政局通知公告欄公告,網址:http://gdntc.cn/
附件:
1.2023年度縣級社會組織年檢合格名單
2.2023年度縣級社會組織年檢基本合格名單
3.2023年度縣級社會組織年檢不合格名單
4.2022、2023年度連續(xù)兩個自然年未參檢、年檢不合格擬列入社會組織異常名錄名單
南縣民政局
2024年10月28日